Saturday, December 28, 2013

英文列第二語?台南太天真


今天《聯合報》登了一篇我的投書,題為〈英文列第二語?台南太天真〉。原稿 396 字,報社編輯把它刪減為 357 字,然因編輯不慎,見報版有一處的語句突兀,明顯失當。以下為未經刪節前的原稿:

英文列第二語? 台南太天真

曾泰元/東吳大學英文系主任(台北市)

台南市長賴清德宣布將仿照香港與新加坡,把英文列為第二官方語言,並啟動十年計畫,分段達成目標。

我認為這是為了明年選舉而開出來的競選支票,沒有審慎考慮到現狀與事實,就如同跨年大放煙火一樣,華而不實。

十年前民進黨政府執政時,中央還煞有介事地積極規劃,打算把英文變成台灣的準官方語言,後來無疾而終。

去年,有民進黨立委在立法院質詢,建議政府將英文訂為官方語言,以全面提振台灣的英文能力。行政院長卻給了一個斬釘截鐵的「不可能」作為回應,後來也不了了之。

今天,一樣是民進黨籍的台南市長舊案重提,我看不久之後,這個英文計畫八成也會胎死腹中。

台灣不是星港,沒有英文作為(準)官方語言的歷史背景,強推政策只會勞民傷財。各種評比也都歷歷在目,台灣人的英文程度在亞洲只是倒數,也沒有達成這個目標所需的社會條件。

類似的英文政策過去多人提案,大家前仆後繼,卻都落得鍛羽而歸,實在不曉得主事者有沒有覺得自己的想法過於天真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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