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March 15, 2013

核四公投,從英文講起




近來核四公投的議題討論地沸沸揚揚,上週末反核、廢核大遊行更是聚集了大批的民眾走上街頭表達心聲。核四到底是要續建還是停建,台灣的核能發電未來究竟要何去何從,社會上意見紛呈,不同的聲音均不容忽視。

內人來自上海,對很多台灣的議題還沒有足夠的認識,我便成了她瞭解本地風土民情、社會萬象的第一扇窗。最近她問到核四公投,向我提出了一些問題,還想知道我的立場。

我雖然在這塊土地出生長大,對很多事情還是一知半解,對某些事情甚至是一無所知。核四這麼重大的議題,我無法完整回答,在所知有限的情況之下採取立場,也可能貿然偏頗。不過她的問題,卻促使我從英文的角度反思公投的本質。

公投就是公民投票,英文一般稱之為 referendum。英文的 referendum 與 refer 有關,而 refer 的 re 意思是「回去」,fer 的意思是「帶」,因此若追本溯源,公投的英文 referendum 本義就是「帶回去」。

「帶回去」似乎與公投八竿子打不著,然而若從 referendum 的詞源上看,「帶回去」卻體現了公投的根本精神。公投這個西方政治制度上的原則,是種回歸人民的設計。政府受人民委託為人民服務,政府的權力來自人民,因此若在施政時碰到攸關重大的問題,正反意見相持不下,執政者便可把問題「帶回去」給人民,提交給其權力根源的人民,以直接民主的方式請頭家作主,讓頭家投票決定。

公投是政府回過頭來求助於人民,向人民諮詢的作法。這個人民當家作主的理念,恰好也蘊藏在公投的另一個英文字眼 plebiscite 裡。由詞源觀之,plebiscite 原意為「人民的法令」,也就是「由人民制定、頒佈法令;由人民決定」之意。

核四公投,我們從 referendum 和 plebiscite 這兩個公投的英文字眼,看到了公投回歸人民、由人民決定的本意與初衷。

我的戶籍在新北市,核四就蓋在新北市貢寮區,將來決定核四存廢的公投,身為市民的我必將恭逢其盛。在投票決定續建或停建之前,我希望聽到雙方完整的聲音:續建,理由為何?停建,理由為何?支持續建的,你怎麼回應停建的質疑?支持停建的,你又怎麼回應續建的主張?

民主社會,人民作主。在核四這個重大的議題上,正反雙方都要能夠充分表達意見,我們人民在有了足夠的瞭解,權衡利弊得失之後,才能做出正確的判斷。

曾泰元(東吳大學英文系副教授)

本文〈核四公投,從英文講起〉刊於 2013/3/15《中央日報》網路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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