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January 03, 2013

焢肉飯 英文可以叫 soy-stewed pork with rice




曾泰元(東吳大學英文系副教授)

去年十二月中,彰化美食節端出了世界最大的一「碗」焢肉飯,可供一千多人享用,締造了金氏世界記錄。

焢肉飯是我最愛吃的台灣本土美食,因此我也特別關注這則新聞。除了彰化美食創紀錄的相關報導之外,我還發現主辦單位把「焢肉飯」英譯為 braised pork rice,並把這三個英文單字置於醒目之處,看來卓伯源縣長國際行銷的企圖心非常強烈。

焢肉飯是台灣特有的美食,不見於英語世界,因此英文該怎麼說至今尚無定論。「焢肉飯」是個文化特色詞,英文裡源自中文的文化特色詞屈指可數,常見的不過百個左右,如 kung fu「功夫」、moon cake「月餅」、Chinese checkers「跳棋」。

這三個字眼體現了詞彙翻譯常見的三種策略,分別是音譯(把中文的發音轉寫成羅馬字,如 kung fu:「功夫」的傳統音譯),借譯(逐字翻譯,如 moon cake:以 moon 翻譯「月」,cake 翻譯「餅」),以及修飾(找到類似的英文字眼,在前面加形容詞修飾,如 Chinese checkerscheckers 是西洋跳棋)。

在這三種策略裡,音譯最精簡也最常見,能最大限度地保留原汁原味(kung fu 把中文的音和義都照搬過來),但初期所造成的阻力可能也最大。借譯多半用在原文的內部結構清楚透明的情況(「月餅」這兩個字清楚易懂,極好分析),修飾多半發生於外文裡找得到與原文近似的字眼之時(checkers「西洋跳棋」與中國跳棋相似度高)。

我們回過頭來看看焢肉飯。北台灣說的焢肉飯其實就是南台灣說的滷肉飯,而「焢」和「滷」指的是一種台灣常見的烹調方式,乃是以醬油和水為核心,將食物沒入醬油水中以文火慢煮,使之入味,這種烹調法英語世界沒有,但對於翻譯台灣美食又頗具關鍵作用。「醬油」的英文為 soy sauce,亦可簡稱為 soy,把食物沒入液體中、蓋上鍋蓋以文火慢煮為「燉」,英文就是 stew,因此「焢」/「滷」這種深具文化特色的烹調法不妨翻成 soy-stew(以醬油燉)。準此,「焢肉」可以翻成 soy-stewed pork(醬油燉豬肉),「焢肉飯」逕可譯為 soy-stewed pork with rice(醬油燉豬肉配飯)。

或曰 soy-stew 不是英文固有的詞彙。然而「焢」/「滷」這種烹調法是我們的飲食文化特色,不見於英語世界,自然沒有相對應的字眼,我們當然有發言權。翻譯時取英文裡現成的 soy(醬油)和 stew(燉)重新組合,符合英文的造字規則,也精簡描述了「焢」/「滷」的作法。合情合理,有何不可?

再者,英文的 stew 也可以當名詞用,指的是「燉煮的食物;燉物」,去掉連字號的 soy stew「醬油燉物」,也可以用來翻譯我們飲食文化常見的滷味。

彰化縣主辦單位把「焢」翻成 braise,此作法雖然常見,但事實上是有待商榷的。英文的 braise 要先把食材用熱油煎至焦黃,再置於鍋中放進少量湯汁蓋上鍋蓋以文火燜煮,此法接近中文的「燒」或「燜」,跟我們的「焢」或「滷」有些不同。

因此我大膽建議,焢肉飯的英文不妨翻成 soy-stewed pork with rice「醬油燉豬肉配飯」。當然,這個翻譯有點冗長,又可能跟滷肉飯的英文混在一起,但這個譯法保守穩健,忠實傳達原意又能展現部分的文化主體性。

我心中最理想的作法是採取音譯,把焢肉飯翻成 kong rou fan。然而現階段阻力肯定很大,反對的聲浪絕對排山倒海,我不得不退而求其次,只能推薦次佳的 soy-stewed pork with rice「醬油燉豬肉配飯」。音譯的作法更有文化主體性,讓外國人來將就我們,聽者、商家也都能懂,而且在跨文化的詞彙翻譯裡最自然也最常見。

試想,「炒麵」的英文叫 chow mein,「炒粉(炒河粉)」的英文叫 chow fun,不都是音譯嗎?先例在前,倘若我們更進一步,大膽把「焢肉飯」翻成 kong rou fan,有這麼可怕嗎?換個角度看,當初我們如果把英文的 hamburger 翻成「圓麵包夾肉餅」,是不是大為遜色?

把焢肉飯翻成 soy-stewed pork with rice「醬油燉豬肉配飯」走的是一條同樣保守遜色的路,守成有餘但開創性不足。把「焢肉飯」大膽地音譯為 kong rou fan,不就像 hamburger 之於「漢堡」,那麼直覺自然?

(本文刊於 2013/1/3 《中央日報》網路報)

No comments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