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July 24, 2012

如果指考作文出現兄妹亂倫

今天《蘋果日報》登了我的投書文章,放在該版頭條。標題下得十分聳動,完全是蘋果的風格。

我是個大考英文的閱卷老兵,這兩年已不再參與。過去十幾年來每年都重複著類似的工作,發現每年考生的問題都大同小異,換湯不換藥。

日前指考寄發成績,媒體又都是相關的新聞,充滿了科舉功名的遺緒。歌功頌德的背後,我突然想到了這個潛在的問題,於是便從《語國一方》的檔案中,挖出了這篇未曾在新聞媒體發表的舊作,適度改寫。先投給聯合被拒,後投給中時音信杳然,最後想到本文這點聳動的特質頗符合蘋果的風格,昨天投稿今天便刊出。

如果指考作文出現兄妹亂倫

曾泰元


(本文刊於 2012 年 7 月 24 日《蘋果日報》A16 版論壇 )

大學指考成績已經揭曉,此刻考生正忙著選填志願。我曾經參與大考英文閱卷多年,卻想起了兩年前一個極為特殊的案例,希望訴諸輿論:若是考生在作文裡寫了兄妹亂倫的情節,閱卷老師該如何處理?

不是危言聳聽,而是發生在我身邊的真人真事。

那次閱卷時,本組同仁經手了一篇明顯違反公序良俗、令她瞠目結舌的作文。該名考生描述令他最難忘的氣味,竟然寫出了兄妹亂倫的情節:兄妹在臥房裡進行魚水之歡,身為哥哥的考生,最難忘的是妹妹乳房的味道……

該文的閱卷老師氣得火冒三丈,頭暈目眩。她把這篇驚世駭俗之作讓本組同仁傳閱,大家都瞪大了雙眼,道德感頓時全湧了上來,有皺眉頭的,有搖頭嘆息的,也有口頭譴責的。

這種情況,讓我們閱卷老師陷入道德與專業的兩難。內容部分,如果嚴重違反了社會的道德底線,讓大多數人無法接受,我們該怎麼辦?是不是仍然應該堅持就文章論文章,而絕不可以讓道德凌駕了作文的評分?

評分牴觸道德標準
閱卷老師是否僅應在大考中心揭櫫的「形式」標準中評分(內容 5 分、組織 5 分、文法句構 4 分、字彙拼字 4 分、標點體例 2 分)?

如是,那今天這樣一篇描寫兄妹亂倫的文章,縱使令人反感,但倘若「主題清楚切題,並有具體、完整的相關細節支持。重點分明,有開頭、發展、結尾,前後連貫,轉承語使用得當。全文幾無文法錯誤,文句結構富變化。用字精確、得宜,且幾無拼字錯誤。格式、標點、大小寫幾無錯誤」(引自大考中心英文作文分項式評分指標),我們就理應給予滿分或接近滿分的高分。

這樣的結果,看似符合相關規定,沒有程序上的瑕疵,卻嚴重違背了閱卷老師的良心,明顯牴觸了社會大眾所奉行的價值。假設另一名考生,在作文裡描述的是手弒雙親,看著父母癱在血泊中,聞著手上的血腥味而自鳴得意,我們閱卷老師還是必須堅守這樣評分的標準嗎?

當然,作文的內容可能虛構,然而有些時候我們從文字上卻無從判斷,對考生所言只能姑妄聽之,任其天馬行空。更何況,道德有其時空、社會的相對性,我們又如何能以此時此地自身的認知來評斷一切?

這樣極端的例子深具爭議性,學測指考曾經出現過,將來國中基測、公務人員高普特考也難保不會碰到。

雖然事屬罕見,但我認為社會上應當充分討論,正反雙方都能夠暢陳己見。相關單位亦宜廣納建言,訂定合情合理之處理準則,以免閱卷老師無所適從,做出違反社會觀感、影響考生權益之憾事。

作者為東吳大學英文系副教授

4 comments:

也是英文系畢業 said...

今天在公車上讀到了您這篇「社論」(?),乍看之下覺得很發人省思,但我後來一想,我一定是完全您被文章中所潛藏的道德規訓給騙了。作文能力的良劣本來就應該和道德無關,再說道德標準本來就是會變動的(我相信在新石器時代,亂倫這種行為一定很正常。)

我還以為念過英文系的人,總是比一般人前衛,因為我們的思考脈絡和邏輯可以不用受到傳統禮教道德的拘束,因為整個西洋文學就是一部超級淫亂的文學史啊(從希臘羅馬神話就開始通姦亂倫了不是嗎?)如果照教授的道德尺度來衡量文學,英美文學中霍桑的「紅字」和勞倫斯的「查泰萊夫人」不也都是淫書嗎?一點點亂倫情節都受不了,您要如何教授英美文學?

好險,我沒念東吳。

Anonymous said...

To"也是英文系畢業"

好險東吳少收一個在教育觀上道德淪喪的學生。且曾教授是語言學專長,本來就不教授英美文學,難道貴系人力資源拮据到要請語言學專業的教授去教授文學? 不同學科領域與場合本來就有不同的思維條件與可切入的觀點,應該能夠站在不同立場去思考,且在表達時能夠尊重對方。唸文學的人應該更能了解才是?

也是英文系畢業 said...

我不懂我哪裡道德淪喪了。

倒是作者你自己用anonymous反串的好失敗。

Anonymous said...

親愛的作者先生,

坦白講我真不知道這有什麼好討論的,這部份的考試是測試考生的作文能力,考生本本份份的寫了作文,閱券老師就應該照閱券的原則本本份份的評分。沒有人賦予閱券老師評判道德的權力,老師對通姦亂倫的看法也和考試沒有關係。不知是誰讓老師越俎代庖,扮演上帝的?

如果這份文章真的那麼寫實,或許老師應該通知警察,進行調查,說不定整建事情都是虛構的,那就更顯示出考生說故事的功力,而且文章這麼生動,那就應該要給人家打一個很高的分數,有沒有亂倫,那是警察或社福機構的事,干分數高低什麼事?你又怎麼用考試分數來懲罰考生的道德問題呢?

你這樣想,讓我對我們考試的公平性有點擔心,難怪以前人寫作文,不管寫什麼都要以反攻大陸,解救同胞做結尾。你是要考生以文筆來取勝,還是要他們來迎合你個人的道德觀來取勝?

你再想想吧!